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和《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苏农业〔2021〕6号)、《南京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实施指导意见》(宁农农〔2021〕7号)等要求,马鞍街道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运作的原则,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监督、有偿回收、统一归集、处置的机制。一是抓好回收网络建设。街道建3个基层收集点,分别为马集点(负责原马集和大圣区域)、城西收集点(原城西区域),均设在原农科站的农资经营店,马鞍点(原马鞍区域)设在中心社区村级垃圾回收点。要求各收集点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露天堆放,远离水源、热源,具备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设立醒目标识,摆放回收设施分类回收,并开具回收付款凭证、建立回收台账。二是建立回收补偿标准。按照瓶、袋、支包装规格的不同,作价回收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三是加强回收监管。街道统一配置回收点回收桶,要求各回收点必须回收辖区内的瓶、袋、支等不同包装规格农药包装废弃物,严禁收购区外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或本区非农药包装废弃物混杂充数,一经查实,取消回收主体资格,收回财政资金。同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量、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建立台账制度,台账要清晰完整且保存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