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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5-20     浏览次数:     来源:

六政发〔2015〕126

 

 各街道办事处、竹镇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区管各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和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意见》(宁政发〔2014〕19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健全制度、民主监督、规范管理、信息网络化等举措,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长效监督管理体制为目标,推进村级账户统管,建立统一的“三资”监管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深化集体产权使用制度改革,着力形成透明公开、高效便捷的市场交易体系,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率、财务委托代理率、会计电算化覆盖率、‘阳光村居’信息管理到位率、会计持证上岗率、集体资金账户统管率”六个100%,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10%以上,村级集体净资产总量年增长5%以上,村级可分配收益年集体成员分配的比重不少于20%。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侵占、截留、私分、平调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
    2、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发挥村居民监会作用,保障村民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村居集体资产的处置程序,所有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实行招标、投标,公开竞价,阳光操作。
    4、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引导社区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规范运作,开展资产股份合作,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确保集体资产与其它主体拥有的资产同物、同权、同价,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5、坚持信息监管的原则。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阳光村居、金融、财务、资产、资源管理等信息体系,建立区、街镇、村居实时监管一体化信息网络,把各项农村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化、模式化,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控体系。
    6、资产处置以街镇为主体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为审批主体,统一进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后,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举措
    (一)抓好清产核资,实现“家底”明晰化。各街镇原则上每年年底都要对农村集体“三资”清核一遍,并进行公示,确保“账款、账物、账表、账据、账账”五相符。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的复核审核、台账录入工作,尤其要做好确权、估值、核销、账务调整工作。今后凡是新增的农村集体“三资”都应界定权属并及时登记,特别要做好各级帮促、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登记入账工作。对列入市级重点帮扶的 97 个经济薄弱村的村级标房资产要量化确权、登记在册,记入经营性固定资产账目。积极推行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统一编码,颁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证书,实行“一物一码一证”管理。
    (二)建立健全制度,实现管理长效化。完善以财务委托代理、收支管理、资金管理、举债管理、票据管理、财务预决算、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岗位责任为重要内容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健全以资产清查、确权、评估、登记、处置、运营为重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制度;深化以产权登记、公开协商、招标投标和租赁合同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收益管理为重要内容的村集体资源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实行常态化管理。统一规范村级账户设置,独立建账,实行街镇、村居“双印鉴”管理,逐月与开户行核准余额并有金融机构对账单。严格村居法人的审批权限和村居备付金的领用权限,规范核算和管理,严防“以批代管”,实行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三统一”。加强村级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费监管,严格执行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费支取使用制度。
    (三)推进市场运作,实行交易透明化。一是拓展资产资源处置信息发布渠道。所有资产资源处置信息都要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阳光村居”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张贴公告、电子显示屏公示、农经信息网、廉政网、广播电视等手段广泛发布信息,让更多的人知晓并参与资产资源的处置。二是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集体所有的标准化厂房、经营用房、闲置办公房和校舍等经营性资产及集体所有的山林、水面和“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一律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承包费、租金。街镇应加强对承包、租赁方的实力考察,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制定规范合同文本,合理确定承包、租赁年限。三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各街镇要依托农经部门和现有的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立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将产权交易市场打造成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主平台,规范供求双方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统一的资产评估、招标、拍卖、登记、过户、归档等管理制度,保障集体收益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最大化。凡属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源处置,都要统一进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交易。
    (四)规范处置程序,实现监管民主化。规范村级“三资”处置,严格按照制定处置方案、街镇审核、民主决策、街镇审批、区级批复等程序规范运作。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三资”处置、村公益事业建设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要由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体党员大会审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且决议要公开,实施结果要公开,未经民主程序决策的集体资产资源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保障村民主理财小组权益,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入账”程序,未经民监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财务票据不得入账。实行党务、财务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状况要按月公开,同时要公开年度财务审计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设立电子触摸屏,方便农民群众随时查询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资源状况。
    (五)强化科技手段,实现监管系统信息化。推进全区统一的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实行网上做账,所有原始单据一律采用数码方式上传,使账务处理实现自动化、网络化。同时,将村级各项收支、资产资源、债权债务以及收益分配等,实时录入推送至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阳光村居”网、村部电子触摸屏等。加快整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报表分析、综合查询等功能,满足基层日常业务处理和主管部门监管、统计、分析需要,建立区、街镇、村(居)三级联网的全方位核算管理体系。


  四、组织保障
  各街镇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切实履行集体“三资”管理职能,不断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农村集体内部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工作。各村级集体组织应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依法履行好对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经营职责。区委农工委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服务、督查职能,开展村级财务“互查、互学、互评”活动,引入中介机构对村级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举办业务培训,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的行为,对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好经验,推动面上工作深入开展。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